E-2投資人簽證: 跟投資移民EB-5的差異
為什麼我認識的餐廳老闆說他來美國投資餐廳拿的是E-2簽證,
我另一位朋友在台積電工作上班也是拿E-2簽證?
1.什麼是E-2?
E-2是所謂的條約投資人簽證,發給與美國維持通商及通航條約國家的公民,全世界約80個簽約國,常見申請者前十名來自如日本、澳洲、南韓、台灣等,E-2簽發有效期為2-5年不等,雖然在性質上屬於工作簽證,無法直接取的綠卡,因為具有可以無限續簽、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等優勢,因此有時也被稱之為「小綠卡」。
E-2底下又可區分為:
- (1)條約國投資人:將資金投入該美國公司的人。
- (2)條約國員工:為了該公司發展,需要管理或者技術人員,以員工身分為公司工作。
並非所有持E-2簽證的人都會需要投資資金在公司內。
來自中國大陸、香港、澳門、印度、越南因與美國並無協議,因此並無法持上述護照申請E-2簽證,過去,不少人會透過取得簽約國護照的方式做為跳板申請,但是對此,美國在2022年新法案中規定,如果是投資移民取得條約國公民身分的情況,需要在該國家至少居住滿3年才符合申請E-2的規定
2.申請E-2的好處?
E-2簽證申請沒有名額限制,也無須排期,申請簽證時間上大約僅需要3至6個月左右,相比其他簽證等待期間,相對快速。
申請人的配偶以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,也可以申請眷屬E簽證,以隨同配偶或父母前往美國或隨後赴美會合。而且家屬不必具有和主要申請人相同的國籍也可以申請E-2簽證。家屬可以和主申請人一起申請簽證,也可以在主申請人取得E-2簽證之後分別提出申請。
相較於H1B、O1諸多工作簽證的配偶縱使可以在美國但仍無法工作的缺點,E-2配偶可以申請工卡工作,且沒有工作行業限制,
根據移民局2023年公布的統計資料60,427申請案件,同過數量高達54,812,等同超過9成的比例,其中,日本的申請通過人數就超過15,000件,超過1/4。
資料來源: 美國國務院網站 https://travel.state.gov/content/travel/en/legal/visa-law0/visa-statistics/nonimmigrant-visa-statistics.html
3. E-2簽證 申請資格
- (1) 投資者,無論是個人、合夥或公司企業,都必須具有條約國家的國籍。如果是一個企業,該企業>50%是被該條約國國籍的人持有
例如,如果公司的股份由來自不同國家的人出資,如台灣人A出資50%、印度人B出資30%、美國人C出資20%,則A符合擁有公司股份超過50%的條件,符合「投資者」的資格。此部分可以提供持有權結構圖、公司登記文件等。
- (2) 投資項目必須是實質(substantial)、資金必須是"撤不回的"承諾交付
投資必須足以確保企業的成功運作,通常會提交如營運計畫、公司財務報表等資料作為證據。
- (3) 必須是一個真實營運的企業
過往通常需提供營運計劃、公司財務報表等資料,以證明企業實際運營情況。若企業仍處於籌備階段,則需提供租約、機器設備購買單據等,作為運營證明。
如果只是持有未開發土地的所有權,就不可以算是一種投資。
- (4) 投資不可以是獲利甚微的
需要證明投資的公司財務收益將遠遠超過投資者的生活費用,或者企業必須有能力在現在或未來對美國經濟做出重大貢獻。可提供的證據包括報稅資料、員工薪資紀錄等。
- (5) 投資者必須對資金擁有掌控權,且就商業的意義而言該投資必須具有風險
- (6) 投資者必須是到美國發展或指導該企業
如果申請人不是主要的投資者,他必須受僱擔任主管級、經理級、或者具有高度專業技能的職位。
普通技能或沒有專業技能的工作者並不符合資格,所以如果是為員工提出申請,就需要解釋公司為何非常需要該名員工、他的技能為什麼對公司而言是不可或缺的
如果是針對管理職位,則需要說明為什麼申請人具有符合經理或主管級職位的資歷,最常提出的資料像是該名員工本來在台灣就任職於同產業(甚至是台灣母公司)的高階管理人員。
- (7) 沒有移民意圖
需要說明申請人打算在E-2身分結束時離開美國,申請E-2簽證時並不具有移民意圖。
4. E-2申請資料準備
因E-2資料是像各簽約國的美國海外領事館或相對應機構提出申請,以下以台灣美國在台協會(AIT)公告流程為例,首先,申請人要先填寫DS-160 線上表格,並且根據AIT提供的連結在AIT網頁中建立檔案,繳納簽證申請費、提交公司說明信等文件後,可以預約制美國在台協會(AIT)面談,面談後,可以在網路查詢簽證申請進度,簽證獲准後不久就會拿到護照。
因為E-2簽證的流程跟其他簽證由移民局審理不同,因此很多規定是會根據各簽約國的美國海外領事館而有不同,以胡律師過往處理日本人投資案件為例,日本對於需要提交的證據內容、證據編排方式甚至檔案命名等都與美國在台協會(AIT)的規定不同,在送出文件前,記得要多加確認,避免資料往返消耗大量時間。
5. E-2 與 EB-5 比較
都說投資移民,為什麼有人投資不到20萬美元,有人跟我說要投資100多萬美元?
常聽到要100萬美元的投資移民是屬於EB-5的投資移民,通過移民局申請後,最終獲得的是美國永久居民的身分(綠卡),而E-2則是向各地美國海外領事館或相對應機構提出申請,通過申請後,獲得的簽證可以於簽證期限內自由進出美國,但期限到達前,需要進行續簽。
E-2申請金額並無明文限制規定,通常大約是15萬美元以上的投資,並且附上相關投資計畫,而EB-5投資移民則需要100萬美元,美國移民局官網上有公告關於EB-5投資項目的內容,有些指定項目金額可以低至80萬美元,但與E-2金額相比,兩者有明顯落差。
在等待時間上也是有顯著差異,E-2等到時間通常是幾個月的申請,EB-5則會受到名額限制可能會有排其問題出現,整個流程下來可能會需要1、2年、甚至更久。
E-2與EB-5差異重點,可以參考下表分析:
6. 常見E-2問題
≫ 問:原本在美國是學生(F-1)簽證,可以在境內轉換身分變成E-2嗎?
- 答:可以,在申請時,也要記得向移民局提交資料證明在美合法身分(如I-20、學位證明等)。
≫ 問:A公司幫我辦E-2簽證,未來可以幫我申請綠卡嗎?
- 答:可以的,只要符合綠卡流程,可以幫員工申請如EB-2等職業綠卡,如果本身符合資格,也可以提出NIW、EB-1申請。
≫ 問:我是台灣人,我太太是印度人(非簽約國),我如果申請E-2簽證,我太太也可以取得眷屬E簽證嗎?
- 答:是的,家屬不必具有和主要申請人相同的國籍也可以申請E-2簽證,而且可以選擇和主申請人一起申請簽證,或者在主申請人取得E-2簽證之後分別提出申請,赴美後配偶也可以工作。
≫ 問:E-2簽證會規定一年有多少天要待在美國境內嗎? 如果待不滿183天會怎樣?
- 答:E-2簽證不像綠卡會有要長期美國居住的要求,可以按照自身情形安排在美國居住的時間,相當適合需要至各國出差、無法長期待在美國的人。
≫ 問:為什麼說E-2會綁雇主? 離職會怎樣?
- 答:如果是E-2員工是偏向外派形式,好處是薪資不需要美國勞工局審核,但壞處是是因為公司是可以辦理E-2申請的主軸,當E-2簽證終止前離職的時候,E-2工作簽證就會終止,但是員工可以有60天寬限期待在美國,緩衝或者準備轉換期他身分。
移民專業律師想跟你說:
移民局的規定經常變動,相關審核標準也會隨著大環境而改變。因此,當面臨移民問題時,切勿輕信傳言。建議進行多方面的查證,並尋求專業移民律師的諮詢,以確保您選擇的是最適合的移民途徑,避免繞遠路或遭遇無合法資格的機構,反而得不償失。